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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申报公告

    1. 【颁布时间】2010-10-15
    2. 【标题】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申报公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新闻出版总署
    6. 【法规来源】http://www.gapp.gov.cn/cms/html/21/508/201010/704504.html

    7. 【法规全文】

     

    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申报公告

    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申报公告

    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申报公告


    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申报公告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项目单位)委托,就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组织公开申报程序,拟择优筛选项目承担单位。现发布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南,邀请有意向参与项目研发实施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报单位参与申报。
      1.项目名称: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
      2.项目编号:0610-1041BJNF2328
      3.项目用途:用于“中华字库”工程建设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项目内容:
      (1)总体介绍:
      “中华字库”工程是引领中华文化步入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的先导性、奠基性工程,是列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建设项目。《纲要》确定,“中华字库”工程要“建立全部汉字及少数民族文字的编码和主要字体字符库。重点研发汉字的编码体系、输入、输出、存储、传输以及兼容等关键技术”。
      “中华字库”工程要在文字学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各种文字收集、筛选、整理、比对和认同的方法与原则;充分利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开发相应的软件工具,在统一的数字化平台上,探索人-机结合的文字收集、整理、筛选、比对和认同的操作与管理流程。从数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字载体中,将尽可能搜集到的古今汉字形体和古今少数民族文字形体汇聚起来,在各种实际文本原形图像的基础上,确定规范形体,标注各类属性,有序地分层级排列,建立字际间的相互联系,并按照出版及网络数字化需求,建立汉字及少数民族文字的编码和主要字体字符库。
      (2)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23包,详细情况如下:

    包号
    分包名称

    1
    工作平台研发

    2
    数据采集平台研发

    3
    甲骨文字的搜集与整理

    4
    金文的搜集与整理

    5
    楚简、帛书及其他古文字的搜集与整理

    6
    秦简文字的搜集与整理

    7
    两汉、吴、魏、晋简牍文字的搜集与整理

    8
    石刻文字的搜集与整理

    9
    手写文献用字的搜集与整理

    10
    古代行书、草书的搜集与整理

    11
    版刻楷体字书文字整理

    12
    宋元印本文献用字搜集与整理

    13
    明清图书用字搜集与整理之一•底本选择与图像制作

    14
    明清图书用字搜集与整理之二•文字采集与校对

    15
    明清图书用字搜集与整理之三•文字整理与考释

    16
    现代的汉语出版物用字及专门用字、非字符号的搜集与整理

    17
    当代人名地名用字搜集与整理

    18
    少数民族古文字的搜集与整理

    19
    少数民族现行文字的搜集整理与字库制作

    20
    字库制作一•中间字库、宋体楷体等成果字库

    21
    字库制作二•黑体仿宋体及古汉字成果字库

    22
    输入法研发

    23
    应用平台研发



      6.申报单位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方控股50%以上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的股权证明文件,如申报单位企业章程或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
      (2)各分包申报条件及资质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报。以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组成单位均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原则上联合体的组成单位数量不得多于3家。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申报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研发实施任务。该联合体协议应当作为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与申报材料其他内容同时递交。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项目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申报无效。
      (5)申报单位拟用于所申报包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在相关研发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相关经验(须提供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相关经验说明和项目情况介绍)。
      (6)申报单位须向代理机构购买《项目分包方案》并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与申报。
      (7)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7.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按包申报,对于本项目任一包,申报单位必须对该包中所有内容进行申报,不得拆分申报。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同一包进行申报,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申报。
      (3)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8.获取《项目分包方案》:
      (1)发售时间: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1月2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评审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3室
      (3)评审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10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评审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评审文件不得参加评审。
      9.申报受理相关规定:
      (1)递交申报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申报文件: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501室
      (3)申报单位须按《项目分包方案》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及准备相关材料,并派专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递交至申报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申报书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等其他形式提交的项目申报书。
      10.申报单位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2010年10月20日前以加盖公章的传真文件形式及电子文档形式发给代理机构。在2010年10月20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项目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申报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本项目申报公告、申报指南、项目分包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对申报公告和申报指南内容的修改将以修正公告的形式予以发布,其余修改将以书面澄清文件的形式向所有购买《项目分包方案》的申报单位发出。
      11.本申报公告与申报指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及《新闻出版报》同时发布。
      12.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项目单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负责机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 编:100052
      联 系 人:王海涛、胡海峰、李欣
      联系电话:010-83138405、83138406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邮  编:100010
      电  话:010-84046630,84046631
      传  真:010-84045700
      电子信箱:lili@bjzb.com dailei@bjzb.com
      联 系 人:李立 戴磊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800101088708091001


    附:中华字库工程申报指南
    http://www.gapp.gov.cn/cms/cms/upload/info/201010/704504/1287127558670541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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