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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1年度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10-15
    2. 【标题】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1年度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6. 【法规来源】http://bm.scs.gov.cn/2011/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01015090907.html

    7. 【法规全文】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1年度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1年度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1年度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1年度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联部2011年度拟录用担任三等秘书(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13名,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党的对外工作事业的青年报考我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录计划

    翻译类9人,调研类3人,行政类1人。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二、考录条件

    我部录用三等秘书(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报考我部人员,除应符合《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要求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语水平:报考翻译类职位的,本专业外语口笔译能力突出,英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水平(425分以上)。报考调研类和行政类职位的,英语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水平(425分以上),能用英语独立开展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翻译类职位的,须有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

    (四)报考“综合调研二”职位的,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为政治学、外交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传播学、科社与共运、世界经济、世界史(以下简称调研类专业),并且获得法学专业学历或学位。具备以下情况之一即符合该职位专业和学历要求:

    1、本科为法学专业,研究生为调研类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本科专业不限,但本科期间辅修过法学专业,并获得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研究生为调研类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本科专业不限,研究生为调研类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本科为调研类专业,研究生为法学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中联部的考生均须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及公共科目考试等安排请参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有关通知,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时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外语水平(包括参加考试时间、等级、所获证书或成绩)。报考英语翻译职位的,还须在备注栏注明第二外语水平。

    (二)报名时须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确保准确无误,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三)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成员情况,包括父母等直系亲属(已婚者还需包括配偶)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等(个体经营或务农地点须明确到具体地址)。

    (四)报名时个人信息须填写完整,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参加高等教育的学习经历要明确各阶段所在学校、院系和专业,获得的学历和学位。如有辅修专业且获得学位的,须详细填写并注明“辅修”。学习经历须完整,起止时间明确到月份。

    (五)非应届毕业生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并在备注栏注明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起止时间明确到月份(待业亦请写明起止时间)。兼职工作的经历,须注明“兼职”。

    (六)非应届毕业报考翻译类职位的,须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有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

    (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在备注栏详细填写我国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

    (九)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考生须在备注栏注明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

    (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资格审查时将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所填信息不准,其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公共科目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

    (二)部分非通用语专业水平测试。报考我部日语、法语2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报考日语、法语2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水平测试。



    五、专业考试和面试

    (一)时间: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另行通知。

    (二)地点: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三)专业考试科目:

    职位
    专业考试科目

    翻译类
    外语笔试、外语口试

    英语笔试、中文写作

    调研类
    综合调研能力考试

    英语笔试、英语口试

    行政类
    财会业务知识考试

    英语笔试、英语口试


    翻译类重点考察考生本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译等基本功;综合调研类重点考察考生的调研理论基本功、文字表达能力和英语水平;行政类重点考察考生的财会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全体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注:报考英语翻译的考生,英语笔试改为第二外语笔试。)

    (四)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须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备查(如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具体要求届时详见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我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普通职位和非通用语(土耳其语、葡萄牙语、匈牙利语)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非通用语职位(日语、法语)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三)考察:将到考生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考察。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凡报考者在报名、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

    (一)有关考录信息可登录我部网站“公务员考录”专栏查询,网址为:http://www.idcpc.org.cn。

    (二)我部公务员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电子邮箱为:gbzl@idcpc.org.cn。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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