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11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10-15
    2. 【标题】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11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6. 【法规来源】http://bm.scs.gov.cn/2011/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01015090944.html

    7. 【法规全文】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11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11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11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11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0]6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会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用计划

    经中组部批准,我会拟录用机关工作人员4名,具体的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和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进行报名。

    2.所学专业:所学专业须与招考职位要求一致。

    3.外语水平: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包括通过的考试级别、时间、所获证书的成绩,除本人专业语言外,如有参加并通过其他语种考试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4.学习和工作经历: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

    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科成绩”栏如实填写最新专业成绩及在全年级或全班的排名情况(需标示年级或班级人数)。

    非应届毕业生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按年月顺序连续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如暂时待业须注明时间和居住地),并说明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注明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所有报考人员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承担过的大型国际会议(外交领域)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工作经历(注明时间、活动或会议内容,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等)。

    5.奖惩情况: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情况(如外语、演讲、才艺等)和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6.报名确认。报考英语职位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当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韩语、日语、俄语职位的考生,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三、公共科目笔试

    有关公共科目笔试安排详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四、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报考韩语、日语、俄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测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均为客观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标准化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非通用语考试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

    五、专业考试和面试

    1.专业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口试。

    2.面试人选确定:英语职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非通用语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综合成绩比重:

    英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口试成绩各占15%),面试成绩占20%。

    非通用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的合成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口试成绩各占15%),面试成绩占20%。

    六、其他事项

    1.请广大考生充分了解职位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职位,仔细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期间,我会在工作日的8:30—16:30安排专人值班,回答考生的咨询,咨询电话:010—65131072。

    祝您成功!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事工作部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