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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7-7
    2. 【标题】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3. 【发文号】工信厅节函[2010]478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13310189.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0]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2009]61号),我部拟在摸清重点防控行业工艺装备水平、清洁生产技术普及情况以及铅、汞、铬、镉、砷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及综合利用现状基础上,组织编制涉重金属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为此,我部决定组织开展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池和制革等涉重金属行业的工业企业。

      二、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本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能,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如实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调研表。

      三、请你们在企业填报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按照所属行业分别进行汇总,填写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汇总表,并于2010年8月15日前报送我部(节能司),汇总表电子版连同企业填报的调研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uoxiaoli@miit.gov.cn。

      四、为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我部将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典型企业进行调研,请你们配合做好调研相关工作。

      五、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汇总表、涉重金属工业企业调研表电子版请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节能司子网站下载。



    附件:1.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汇总表
       2.涉重金属工业企业调研表(电子版)
        — 铅冶炼企业
        — 汞冶炼企业
        — 铜冶炼企业
        — 锡冶炼企业
        — 锑冶炼企业
        — 镍冶炼企业
        — 湿法锌冶炼企业
        — 火法锌冶炼企业
        — 氯碱企业
        — 铬盐企业
        — 铅酸蓄电池企业
        — 锌锰与氧化银电池企业
        — 锌锰电池用浆层纸企业
        — 电池用锌粉企业
        — 镉镍电池企业
        — 制革企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联系人:罗晓丽 电话:010-6820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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