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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9-21
    2. 【标题】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3. 【发文号】[2010-文物博函〔2010〕1003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6. 【法规来源】[2010-文物博函〔2010〕1003号

    7. 【法规全文】

     

    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


    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0-文物博函〔2010〕1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规范和促进文物拍卖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举办2010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0年11月13日、14日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14号)
      三、考试内容:
      必考科目:文物保护及拍卖相关的法律法规
      选考科目:(一)陶瓷器基础知识
      (二)玉石器基础知识
      (三)金属器基础知识
      四、考试方式:上述考试分4场进行,其中法律法规采用笔试方式,专业基础知识采用笔试与实物鉴定相结合的方式。
      五、报考人员:
      (一)须经所在的文物拍卖企业推荐,每家企业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5人。
      (二)按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分类报考。
      六、报名方式
      (一)自考试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可在我局网站www.sach.gov.cn上进行报名,同时需下载填写《全国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企业公章后邮寄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010室)。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报名情况以最终邮寄材料为准。
      (二)我局将于11月5日前,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合格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两张一寸免冠近照,于11月12日到山水宾馆(北京市西城区西单皮库胡同45号)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费用由我局承担。
      八、考务安排:我局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负责考试组织工作。
      九、考试合格证明:我局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请将该考试事宜通知各文物拍卖企业,并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人:刘子璇 彭蕾 王堃如
      联系电话:010-84636599转679、675、655

      附件:
      1.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download/tz_100928101.doc
      2、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范围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download/tz_100928102.rar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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