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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9-19
    2. 【标题】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
    3. 【发文号】交运便字〔2010〕110 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daoluyunshu/201009/t20100919_813104.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

    交运便字〔2010〕11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要求,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以及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的规定,确保实现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目标,根据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通知》(厅运明电〔2010〕06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90号)的要求,部决定对各地贯彻执行部11号令的有关工作和开展客运运力调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各地贯彻落实“国发[2010]12号”文件精神、开展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重点是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贯彻执行部11号令以及实施客运运力调控的情况(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1)。

    二、 督查方式

    部道路运输司牵头组成若干督查组,以重点抽查的形式赴部分地方交通运输厅(局、委)、道路运输管理局以及辖区内部分市(县)级交通运输局及运管机构,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工作程序规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察方式主要以现场实地查验、检查相关材料、座谈为主,必要时将对相关人员掌握业务情况进行测试。



    三、 督查时间

    10月10日至10月30日。

    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部道路运输司曹磊 010-65292755,刘伟俭 010-65293754。

    五、 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省(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及道路运输局积极配合,提前做好督查准备。

    2、各督查组拟赴相关省(市)督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督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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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部政策法规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文档附件:

    附件: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督查内容.doc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daoluyunshu/201009/P0201009195295619492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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