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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外交部与伊斯兰会议组织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1. 【颁布时间】2010-6-22
    2. 【标题】中国外交部与伊斯兰会议组织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外交部 伊斯兰会议组织
    6. 【法规来源】http://www.fmprc.gov.cn/chn/pds/ziliao/1179/t710753.htm

    7. 【法规全文】

     

    中国外交部与伊斯兰会议组织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中国外交部与伊斯兰会议组织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外交部 伊斯兰会议组织


    中国外交部与伊斯兰会议组织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中国外交部与伊斯兰会议组织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2010年6月22日,中国外交部与伊斯兰会议组织发表联合新闻公报,全文如下:

      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伊赫桑奥卢于2010年6月17日至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和外交部长杨洁篪会见了秘书长。秘书长还会见了外交部副部长翟隽、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王作安,并访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秘书长代表伊斯兰会议组织并以个人名义,对中国政府的热情接待和盛情款待表示感谢。

      中方与伊斯兰会议组织代表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和讨论。在此基础上,双方强调中国与伊斯兰世界的关系历史悠久,两个伟大文明的友谊与合作长达数个世纪。双方决心通过继续合作,深化双方在所有共同关心领域的关系。

      双方探讨了中国与伊斯兰会议组织加强磋商与合作的多种途径,特别是在政治、经济、贸易和文化领域。

      双方忆及,中国与伊斯兰会议组织在许多国际问题上立场一致。鉴此,双方强调在共同关心的问题上相互给予支持,特别是巴勒斯坦问题和中东和平进程。

      中方强调重视伊斯兰会议组织作为一个有影响的政府间组织在国际上发挥的作用。伊斯兰会议组织强调尊重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

      中方向秘书长介绍了中国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中国政府正全面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计划到2015年,将自治区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提高至全国平均水平。

      秘书长向中方介绍了伊斯兰会议组织工作情况,其宪章以及宪章中包括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的立足点是在文明、文化和宗教相互尊重、理解和对话的基础上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

      双方强调,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双方同意,联合举办一次关于中国与伊斯兰世界历史关系的学术研讨会,将其作为巩固中国与伊斯兰会议组织友好关系的一项具体举措,并探讨未来合作机遇。

      双方强调,中国与伊斯兰会议组织将通过合作,弘扬传统友谊,增加双方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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