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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8-10
    2. 【标题】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3. 【发文号】建办城函[2010]62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0-09/01/content_1693489.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
    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办城函[2010]62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期,我国暴雨洪涝灾害频发,受其影响,一些城市出现停水事故。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障工作

    各地要组织供水企业配合环保部门加强水源地安全防护,建立汛期水源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水源出现的问题。要强化汛期地下水井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水污染地下水源。要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增加水质监测频率,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要做好应急水源准备工作,对自备水井进行逐一检查,供水水质符合要求的,将其纳入城市应急水源管理体系,在应急期间实施统一调度管理。城镇密集的地区,要加快供水管网相互联通工程建设,建立互为备用的应急供水系统。

    二、做好城市供水设施安全防护工作

    各地要组织供水企业全面排查城市供水系统,进一步强化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汛期供水设施正常运行。要监督供水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对取水、净水、输配水中的重要部位实施24小时值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及时掌握供水设施运行状况。

    三、做好汛期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工作

    各地要加强汛期供水安全的指导,督促供水企业根据水源水质变化及时调整水厂生产工艺,加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环节的工艺控制,保障供水水质稳定达标。停水后恢复通水时,要加强对管网的冲洗消毒,严格水质检测,并将水质状况及时通告居民,避免居民误饮误用。

    四、做好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细化供水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必要的物资和器材,做好应急抢险和供水准备。要参照《城市供水系统应急净水技术指导手册》并结合本地实际,监督供水企业落实应急净水技术措施,做好应对水源受到突发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地要严格落实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工作的通知》(建质[2006]110号),及时将城市停水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报告我部。

    附件:1.洪涝灾后恢复供水技术要点

    2.通化市城市应急供水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附件1:

    洪涝灾后恢复供水技术要点

    一、水源地保护

    (一)及时清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动物尸体、洪水下泄带来的工业垃圾等污染源。

    (二)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堆放倾倒工业废渣、灾后生活和建筑垃圾等污染物。

    (三)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的排查和巡逻。

    二、供水设施恢复

    (一)对水厂泵房、配电、加药等重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受损设备,尽快恢复水厂生产能力。

    (二)尽快组织修复受损供水管道,对破坏严重的应重新铺设临时性供水管道。

    (三)供水管道应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洗后方可使用,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逐段进行消毒清洗。

    (四)对临时铺设的管道要重点排查,并尽快按照相关规范予以建设完善。

    三、水质检测监测

    (一)增加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检测项目和频率,重点对管网余氯达标情况进行检测。

    (二)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未经卫生部门许可,不得饮用。

    四、宣传教育

    (一)及时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状况,详细说明供水水质达标情况,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应立即提醒居民不能饮用。

    (二)提高居民安全用水意识,切勿饮用来源不明、浑浊有颜色的水。

    (三)教育居民做到自觉保护饮用水源。

    附件2:

    通化市城市应急供水有关情况

    2010年7月底,连日暴雨造成吉林省通化市境内哈密河水量骤增,7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通往净水厂的4条过江取水管线全部被洪水冲断。12时开始,全市供水中断,市区33万人口用水受到影响。发生停水事件后,通化市供水主管部门紧急调动人员、设备和物资,抢修临时供水管线。8月4日上午,一条DN900的临时供水管线抢修完成,净水厂开始运行并逐步向市区供水。

    灾情发生后,通化市政府立即对应急供水工作进行部署,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加强应急供水保障,保证社会稳定。停水事件发生后,通化市政府紧急调度全地区近60辆消防车对市区居民进行送水,启用地下水源,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相关部门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的瓶装水和桶装水的供应,对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免费发放饮用矿泉水,全市供水情况基本稳定。

    (二)紧急抢修输水管线,保障临时供水。停水事件发生后,省住建厅立即组成由副厅长带队、有关专家参加的抢救小组赶赴通化市现场进行指导。通化市供水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设备和物资,24小时连续作业,紧急铺设一条DN900,长350米的临时取水管道与净水厂进行连接。经过全力奋战,8月4日上午,净水厂开始恢复生产并逐步向市区供水。

    (三)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保证供水安全。受山洪影响,水厂进水浊度较高,为保证安全供水,净水厂在初始供水时适当加大消毒剂量,增加水质监测频率,保证安全供水。

    这次洪灾造成通化市全市停水近百小时,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通化市委、市政府紧急应对,采取有效措施,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保证了市区安全供水,灾后恢复工作也正在有序组织进行中。从这次通化市应急供水工作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急供水取得如下经验:一是在灾前必须要加强供水设施的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工作。尤其是在采用单水源供水的地区,更应加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在应急期间,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居民饮用水,并应加强应急供水水质监测工作,保证用水安全;三是及时对水毁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为制定灾后恢复建设方案提供准确依据;四是要求城市供水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施工环节,一定要按照供水工程安全(防洪)标准科学运作,提高供水工程安全防范能力,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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