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科二级科目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6-11
    2. 【标题】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科二级科目的通知
    3. 【发文号】卫医政发〔2010〕55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卫生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77/201006/47763.htm

    7. 【法规全文】

     

    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科二级科目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科二级科目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科二级科目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科二级科目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适应口腔医学发展及实际工作需要,提高专科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华口腔医学会的建议,经研究决定,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口腔科的二级科目。现将修订后的口腔科(12.)二级科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修订后的诊疗科目口腔科(12.)



    12.口腔科

    12.01牙体牙髓病专业

    12.02牙周病专业

    12.03口腔粘膜病专业

    12.04儿童口腔专业

    12.05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12.06口腔修复专业

    12.07口腔正畸专业

    12.08口腔种植专业

    12.09口腔麻醉专业

    12.10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

    12.11口腔病理专业

    12.12预防口腔专业

    12.13其他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