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5-25
    2. 【标题】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3. 【发文号】财税〔2010〕4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wgk/2010-06/07/content_1622391.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财税〔201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