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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4-20
    2. 【标题】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3. 【发文号】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86/201004/46963.htm

    7. 【法规全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3.每天调配结束后,应当彻底清场,先用常水清洁,再用75%乙醇擦拭消毒。

    (三)水平层流洁净台的操作与注意事项:

    1.水平层流洁净台启动半小时后方可进行静脉用药调配;

    2.应当尽量避免在操作台上摆放过多的物品,较大物品之间的摆放距离宜约为15厘米;小件物品之间的摆放距离约为5厘米;

    3.洁净工作台上的无菌物品应当保证第一时间洁净的空气从其流过,即物品与高效过滤器之间应当无任何物体阻碍,也称“开放窗口”;

    4.避免任何液体物质溅入高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一旦被弄湿,很容易产生破损及滋生霉菌;

    5.避免物体放置过于靠近高效过滤器,所有的操作应当在工作区内进行,不要把手腕或胳膊肘放置在洁净工作台上,随时保持“开放窗口”;

    6.避免在洁净间内剧烈的动作,避免大声喧哗,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则;

    7.水平层流洁净台可划分为3个区域:

    (1)内区,最靠近高效过滤器的区域,距离高效过滤器10~15厘米,适宜放置已打开的安瓿和其他一些已开包装的无菌物体;

    (2)工作区,即工作台的中央部位,离洁净台边缘10~15厘米,所有的调配应当在此区域完成;

    (3)外区,从台边到15~20厘米距离的区域,可用来放置有外包装的注射器和其他带外包装的物体(应尽量不放或少放)。

    8.安瓿用砂轮切割和西林瓶的注射孔盖子打开后,应当用75%乙醇仔细擦拭消毒,去除微粒,打开安瓿的方向应当远离高效过滤器;

    9.水平层流洁净台每周应当做一次动态浮游菌监测,方法:将培养皿打开,放置在操作台上半小时,封盖后进行细菌培养,菌落计数。

    (四)每年应对水平层流洁净台进行各项参数的检测,以保证洁净台运行质量,并保存检测报告。

    十四、其他

    医疗机构开展其他集中或者分散的临床静脉用药调配,参照以上各项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具体实施规程由各医疗机构负责制定。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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