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04-6-25
    2. 【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fgkd/xfg/tygy/200406/20040600035838.shtml

    7. 【法规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


    (2004年6月25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同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对附件A、B或者C的任何修正案,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修正案交存了批准、接受、核准或者加入书之后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