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冯虎山与王镛抚养纠纷一案请示的批复(节录)

    1. 【颁布时间】1982-2-17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冯虎山与王镛抚养纠纷一案请示的批复(节录)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冯虎山与王镛抚养纠纷一案请示的批复(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冯虎山与王镛抚养纠纷一案请示的批复(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冯虎山与王镛抚养纠纷一案请示的批复(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冯虎山与王镛抚养纠纷一案请示的批复(节录)

    1982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民申字(81)第110号函,收悉。关于冯虎山与王镛抚养纠纷一案,经我院研究基本同意你院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略)
    二、冯健与王镛非婚生女,其祖父母冯、李夫妇表示愿把孙女接回由他家直接抚养,为了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起见,考虑冯虎山与孙女之间既有血缘关系,并在经济上又有负担能力,要其对孙女尽抚养责任是适宜的。
    三、此案在处理中,要依靠冯虎山所在单位组织,对冯多作思想工作,力争调解办法解决。
    此复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