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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审理的通知

    1. 【颁布时间】1982-1-14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审理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审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审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审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审理的通知
    1982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贯彻1982年1月11日中央紧急通知,及时有力地惩处经济领域中的犯罪分子,今后凡属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一律由刑事审判庭审理。并请你们将已经查明案情的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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