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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1. 【颁布时间】2007-3-4
    2. 【标题】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6. 【法规来源】2007年3月4日

    7. 【法规全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7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各项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时,代表可以按赞成键,可以按反对键,也可以按弃权键。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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