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

    1. 【颁布时间】1975-7-4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75/113206197531.html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

    1975年7月4日,最高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75年4月8日(75)粤法民政号第21号函,关于继承的两个问题的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海口市某医院一医生病故有几千元存款在银行,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及其他合法继承人。对绝户财产由谁确认和处理问题。你们认为绝户财产,应收归国有,同意。如有争执,应由有关单位请示当地党委会或革委会解决。
    二、(原文件中即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