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06-10-31
    2. 【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主席令10届第59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npc.gov.cn/cwh/common/zw.jsp?label=WXZLK&id=353796&pdmc=fywj

    7. 【法规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修改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