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有期徒刑交付监外执行问题的批复

    1. 【颁布时间】1974-1-19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有期徒刑交付监外执行问题的批复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74/113616197401.html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有期徒刑交付监外执行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有期徒刑交付监外执行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有期徒刑交付监外执行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有期徒刑交付监外执行问题的批复

    1974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甘法办〔1973〕26号请示报告已收阅。关于判处有期徒刑交付监外执行的问题,我院1963年3月15日(63)法研字第70号批复和1963年11月19日(63)法研字第161号批复曾指出:人民法院除了在内部肃反问题上,根据1956年3月10日中央批准的《中央十人小组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项规定,对于罪恶较大,交代不好,判刑后需要放在一定岗位上,控制使用的高级知识分子或其他技艺人员,可以在判处有期徒刑后交付监外执行外,对其他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不要普遍采取交付监外执行的办法。你们根据上述两个批复的精神,在来文中提出不能把判处有期徒刑交付监外执行的办法,当作一个刑种来适用的意见,是正确的。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
    此复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