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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1. 【颁布时间】2002-3-15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3. 【发文号】法释〔2002〕7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6. 【法规来源】http://www.spp.gov.cn/site2005/scripts/pageRead.asp?d_id=200203270817590400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26日起施行。

               2002年3月15日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7号

      为正确理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以下分别简称为《决定》、《修正案》及《修正案(二)》、《修正案(三)》),统一认定罪名,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有关罪名问题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表格标题

    ┏━━━━━━━━━━━━━━━━━━━┯━━━━━━━━━━━━━━━━┓
    ┃        刑法条文        │罪名              ┃
    ┠───────────────────┼────────────────┨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    │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三)》第1、2条)          │                ┃
    ┠───────────────────┼────────────────┨
    ┃第11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1、2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
    ┃条)                 │(取消过失投毒罪罪名)     ┃
    ┠───────────────────┼────────────────┨
    ┃第120条之一(《修正案(三)》第4条) │资助恐怖活动罪         ┃
    ┠───────────────────┼────────────────┨
    ┃第1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
    ┃                   │储存危险物质罪(取消非     ┃
    ┃                   │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罪名)   ┃
    ┠───────────────────┼────────────────┨
    ┃第127条第1款、第2款(《修正案(三)第6│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 ┃
    ┃条第1款、第2款》)          │危险物质罪           ┃
    ┠───────────────────┼────────────────┨
    ┃第127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6条第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    ┃
    ┃款)                 │危险物质罪           ┃
    ┠───────────────────┼────────────────┨
    ┃第162条之一(《修正案》第1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
    ┃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
    ┠───────────────────┼────────────────┨
    ┃第168条(《修正案》第2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
    ┃                   │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
    ┃                   │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
    ┃                   │亏损罪罪名)          ┃
    ┠───────────────────┼────────────────┨
    ┃第174条第2款(《修正案》第3条)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
    ┃                   │证、批准文件罪         ┃
    ┠───────────────────┼────────────────┨
    ┃第181条第1款(《修正案》第5条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        ┃
    ┃                   │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
    ┠───────────────────┼────────────────┨
    ┃第181条第2款(《修正案》第5条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
    ┠───────────────────┼────────────────┨
    ┃第182条(《修正案》第6条)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
    ┠───────────────────┼────────────────┨
    ┃《决定》第1条             │骗购外汇罪           ┃
    ┠───────────────────┼────────────────┨
    ┃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取消中介组织┃
    ┃                   │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罪名)   ┃
    ┠───────────────────┼────────────────┨
    ┠───────────────────┼────────────────┨
    ┃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取消中介┃
    ┃                   │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罪┃
    ┃                   │名)              ┃
    ┠───────────────────┼────────────────┨
    ┃第236条                │强奸罪(取消奸淫幼女罪罪名)  ┃
    ┠───────────────────┼────────────────┨
    ┃第291条之一(《修正案(三)》第8条)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
    ┠───────────────────┼────────────────┨
    ┃                   │                ┃
    ┠───────────────────┼────────────────┨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
    ┠───────────────────┼────────────────┨
    ┃第342条(《修正案(二)》)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取消非法占用耕┃
    ┃                   │地罪罪名)           ┃
    ┠───────────────────┼────────────────┨
    ┃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取消国家┃
    ┃                   │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罪名)  ┃
    ┠───────────────────┼────────────────┨
    ┃第399条第1款             │徇私枉法罪(取消枉法追诉、裁判罪)┃
    ┠───────────────────┼────────────────┨
    ┃                   │                ┃
    ┠───────────────────┼────────────────┨
    ┃  第2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取消枉法裁┃
    ┃                   │判罪)             ┃
    ┠───────────────────┼────────────────┨
    ┃第406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
    ┃                   │职被骗罪(取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
    ┃                   │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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