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

    1. 【颁布时间】1998-2-13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
    3. 【发文号】法释〔1998〕3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已于1998年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60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2月19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28号文件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法发〔1996〕28号),是一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管辖问题的程序性规定。不论购销合同是在该规定生效前签订的还是生效后签订的,凡在该规定生效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应适用该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
    此复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