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参事室参事和文史馆馆员不适用退休退职等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参事室参事和文史馆馆员不适用退休退职等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参事室参事和文史馆馆员不适用退休退职等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参事室参事和文史馆馆员不适用退休退职等办法的通知
1956年6月23日,国务院
1955年12月29日,国务院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等暂行办法颁发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执行.现在,考虑到参事室和文史研究馆的特殊情况,确定:参事室的参事和文史研究馆的馆员,不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工资(生活费)照发,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等暂行办法不适用于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此通知,希即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