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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撤销反担保函

    2011-2-20 10:19:57

    不可撤销反担保函


      致:          银行:
              与贵行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担保协议书》(编号     ),约定由贵行为       提供担保,额度      万元。为此,本单位愿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
      1.若上述担保的委托单位(即         )不能按照协议的规定如数存入保证金,使贵行不能从委托人保证金存款户中足额对保函受益人支付款项时,由我单位代为支付,或在贵行先垫付资金后,由我单位承担对贵行的补偿责任。
      2.当贵行凭本保函和有关付款凭证索款时,我单位将在五日内无条件地履行本保函所载明的义务,支付本金、利息、手续费、税款及因延期付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如我单位不能在五日内按期付款,贵行有权从我单位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这些账户为:开户银行       ,账号       
      4.此项保函是本单位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损害。本保函的担保责任将随本单位已付款金额而相对递减。
      5.本保函自即日起生效,至被担保人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反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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