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借款合同(外汇抵押1)

    2005-9-14

    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申请书编号: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 
        工商执照: 
        企业性质: 
        地  址: 
        电  话:  外汇开户银行 
        帐  户:人民币  外汇 
      2.贷款方:  外汇帐号: 
      二、借款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 
        人民币(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抵押的外汇:币别 
              金额(大写) 
      六、抵押外汇的来源: 
      七、借款偿还: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抵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 
    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抵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抵 
    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 
    处置抵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偿 
    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抵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抵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 
    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始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 
    罚息处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 
    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