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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

    2005-8-23

    附件A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一、监理服务的形式 
      1 服务要求 
      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及监理工作的隶属关系等方面的要求。 
      2组织机构 
      认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工作计划的安排、主要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二、监理服务的范围 
      1 服务范围 
      例: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 
      2 服务目标 
      例: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标。 
               三、监理服务的内容 
      例:本条所列的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应主要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规范》(JTJ 077-95)的内容予以归纳,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补充。 
      1 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 
      2 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 参与支柱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 
      4 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 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6 已发布开(复)工今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 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 
    人员的资质; 
      8 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9 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 
    作; 
      10 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 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 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 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 
    的修正计划; 
      15 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 
    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 
    有关部门; 
      18 发布停工令; 
      19 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 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ZI 发布变更令; 
      22 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 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 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 签发交工证书; 
      27 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生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 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 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 
    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 签发工程缺陷责枉终止证书; 
      31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 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 其它。 
             四、业生对监理单位的授权 
      例:业生在此明确: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随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以及 
     根据本项目或本工程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其它权力。 
              五、监理服务的依据 
      例1:监理合同; 
      2 业生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 合同图纸及说明; 
      4 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 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6 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 其它。 
                  六、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      (盖章)    监理单位: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B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一、 文件和资料 
      例:业主在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 
      1 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与条件__份; 
      2 业主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说明__份; 
      3 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__份; 
      4 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远规程__份; 
      5 其它。 
              
                  二、 决策与决定 
      例:业主同意:根据监理单位针对有关项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 
    和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请示,及是时予以决策或决定 。 
      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上述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 
                  三、 协助 
      例:业主在项目所在地对监理单位提供如下协助: 
      1 建立监理工作人员及个人财产的出入通道; 
      2 建立监理服务费用财务通道; 
      3 建立监理服务所需的公关和信息通道; 
      4 避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而导致的第三方的收费(不含税金); 
      5 解决非监理单位原因而发生意外事件时,监理工作人员的遣返和相关事宜; 
      6 其它。 
               四、设施与物品 
      例: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并承担相应的使用费和维修费。 
      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 
    和期限 
      1 办公设施(办公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 
      2 生活设施(生活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 
      3 办公设备; 
      4 生活设备; 
      5 通汛设备 
      6 交通设备; 
      7 试验、检测设备; 
      8 办公物品; 
      9 其它。 
      双方在此约定:下列设施、设备和物品由监理单位自备,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设备、物品清单及经济补偿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辅助工作人员 
      例:双方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工作人员___名,服务人员___名, 
    辅助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工作。 
      双方约定:下列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行聘用,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监理单位聘用辅助工作人员清单及经济补偿办法 
            监理单位聘用辅助工作人员清单及经济补偿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        ( 盖章)     监理单位: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一、监理服务费用 
      l 正常服务的费用 
      例: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费率和价格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法。 
      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派驻监理人员费用 
      ——基本工资 
      ——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按《劳动法》 
    的规定办理) 
      ——各种补助 
      ——各种津帖 
      ——个人所得税 
      ——其它  
      (2) 现场费用 
      ——辅助、服务、勤杂等人员的聘用费 
      ——办公用品费 
      ——文具纸张费 
      ——资料费 
      ——劳动保护费 
      ——防暑降温费或冬季取暖费 
      ——伙食费 
      ——差旅费 
      ——煤、气、水、电费 
      ——交通、通讯资 
      ——其它 
      (3)不可预见费 
      建议比例10%-15% 
     (4)公司取费 
      ——法定提留基金(工会、教育、职工福利、住房、养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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