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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车合同

    2005-8-8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 ××货运公司
    承租方:××× ××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
    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
    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
    ,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
    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
    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
    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
    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
    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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