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办案1700余件无一错案 记"全国模范法官"单玉石
法制网记者 于呐洋
他扎根基层20年,承办的1700余件民商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被投诉,无一引发上访。他身患癌症多年,却始终坚守岗位,把人民法院事业看得比生命更重要。
他叫单玉石,是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法官。2008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辽宁省委分别授予他“全国模范法官”和“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视当事人为亲人
43岁的单玉石,出生在辽宁省锦州市义县西部偏远的山区,是农民的儿子。1988年,单玉石从辽宁省司法学校毕业,分配到义县人民法院工作,1992年10月任助理审判员。在法官宣誓仪式上,单玉石默默发誓,永远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个神圣的称号。作为基层法官,单玉石没有办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在一般人的眼里,他办的许多案件甚至有些鸡毛蒜皮,但在单玉石眼里,这些案件对当事人来说却都是大事。
“如果来打官司的是我的父母、是我的兄弟姐妹,我该怎么做?我要把每一个当事人都当成我的亲人来对待,不仅要认真热情地对待他们,更要让每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单玉石常常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单玉石当法官接手的第一起案件,是一对年逾七旬的老人起诉子女赡养案。当单玉石和同事推开原告老人的家门时,他们顿时惊呆了:昏暗破旧的草房里,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患脑血栓的老爷爷坐在炕上,笨拙地缝着被子,卧病的老奶奶躺在炕上艰难地喘息着,揭开老人家的米柜,发现连下锅的米都没有了。单玉石一阵心酸,他立刻上街买了大米、白面送到老人家里。
安顿好老人,单玉石又把被告上法庭的5个子女传到了法庭,给他们讲述老人的困境,又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说到有关“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讲了整整一个下午,几个被告人终于心服口服,表示以后要善待老人。
在此后的十几年中,单玉石经常去看望老人,给老人买些急需的生活用品,走时还给老人留下一二百元零花钱,邻居都说老人:“有个比亲儿子还亲的法官儿子。”
倾心调解纠纷
一次,一位厂长拿着一沓欠条找到单玉石。
原来,这位厂长经营着一家白灰厂,本来效益不错,可因为数十家客户长期拖欠货款,使厂子周转资金短缺,几近停产,万般无奈之下,他想到了单玉石。单玉石接过欠条一看,马上感到如果真的打起官司来,对白灰厂和那些客户来说都不是好事情,不但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财力,弄不好还会反目成仇,两败俱伤。他说:“你把这些欠条都复印给我,我帮你跑跑看,实在不行你再起诉!”
周末,他骑着自行车拿着欠条,挨户走访,“欠债还钱,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咱不值得为这点事伤了多年的感情,赶紧凑钱还了吧。再说,人家真的起诉了,这官司你打到天边上去都得输,还得搭上一笔诉讼费,何苦呢!”在他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债务人终于订立了还款计划。
后来,双方又形成了新的供销关系,白灰厂也步入了良性经营轨道,双方都对这个“老乡”法官竖起大拇指。
类似这样的义务调解,单玉石做了很多。虽然这在他的审结案上根本体现不出来,可单玉石觉得,如果没人及时调解这些纠纷,就可能引发激化矛盾,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消除隐患,也是法官的责任。
燃烧生命激情
2004年8月,单玉石鼻子突然大量出血而晕倒,经检查是鼻咽癌晚期。然而,他没有倒下,他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毅直面病魔。两天一次的放疗,单玉石竟一天进行两次!加之唾液腺和舌味蕾因放疗坏死,他整天口干舌燥,进食困难。即使在这样的身体状况下,他还是坚持撑着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每天审案、阅卷、核稿、参加审委会。
2007年春天,某乡四十多户村民因为荒山承包问题与村里产生纠纷,起诉到了法院。村民代表说村里没经过大家同意擅自将荒山承包出去,承包人说自己已花费几万元用于种树。看着各执一词的双方,化疗刚结束的单玉石决定去现场看看。大家不让他去,“你上班走路都费劲,哪能上山?”
“我不去现场怎么下判决?这案子涉及的当事人太多,处理不慎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后果!”单玉石不顾大家的阻拦来到现场,他用了一个多小时,硬是从山下爬到了山顶,满头的虚汗,他一棵一棵地数着树的数量,量着树的尺寸,照相、录像,终于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判决下来,原被告双方谁也没提出任何异议。
患病3年,除了在医院治疗,单玉石几乎每天都坚持到单位正常工作。他把工作当成了治病的良药,只要坐在审判席上,他就觉得病魔已经离他远去,生命的激情又在心中燃烧。他的生命赞歌让熟悉和不熟悉他的人,为他而感动!
单玉石的女儿曾在父亲患病后写过一篇作文,题目叫《门》:“我们家是一个快乐的鸟巢,父亲就是这个小巢一扇遮风挡雨的门。父亲又是一位好法官,他用生命和良知捍卫着法律之门,让正义永驻,让邪恶远离。我们天天都在为他的健康祈祷,等待奇迹的出现,这样我的家门才完美无缺。”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