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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汰旧 推进财政制度建设

http://www.law-lib.com  2007-5-16


立新汰旧 推进财政制度建设
财政部着手进行第十次财政法规清理和第四轮财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第十次财政法规清理和第四轮财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这次清理工作要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和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提出要求。财政部对此非常重视,部长金人庆、副部长王军分别作出批示,要求重视并做好此次清理工作。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刘红薇还专门主持召开会议,对开展财政部第十次财政法规清理和第四轮财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进行动员部署。

  财政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行政法规、规章的清理,与其制定一样,都是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清理行政法规、规章,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因此,从1986年开始,到2006年这21年时间里,财政部先后共组织了9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有步骤地对建国以来财政部发布及与其他部委联合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鉴定,总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达5279件。通过不断的立新、汰旧,基本实现了财政制度建设与财政改革和发展同步推进。

  此外,为了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行为,自1998年以来,财政部还组织了3轮财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将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压缩至现在的18项行政许可事项和6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过清理以及相关制度建设,使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管理更加规范,有力地推进了财政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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