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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加强两地法院协作 维护香港繁荣稳定

http://www.law-lib.com  2004-9-22 9:24:07


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日晚上会见并宴请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

肖扬对李国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五周年的国庆节前夕,应邀再次来内地访问表示欢迎,并请他转达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所有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的问候。

肖扬说,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内地不同的法律和法律制度,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并设立终审法院。这是“一国两制”方针在司法方面的重要体现,也是切实贯彻执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一个重要司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成立以来,在李国能首席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全体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的辛勤努力,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司法运作,取得了许多成就,对维护“一国两制”,维护基本法在香港的顺利施行,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肖扬指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广大香港同胞的共同利益所在,也是祖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在李国能首席法官和香港特区所有法官以及其他司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独立、公正、有效的行使司法权的活动,香港的司法制度和香港法院一定会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为香港保持社会的繁荣稳定,保持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持自由港的特色和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的地位,为香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

肖扬说,内地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维护香港基本法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内地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对被准据法确定应予适用的香港法律充分予以适用;对于香港特区法院判决确认的事实,允许当事人在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在审理依法由内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涉港案件时,注意严格依法切实保护香港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涉港司法活动中,严格按照双方已达成的司法协助安排,与香港法院相互提供协助。为了适应香港回归后以及加入WTO后做好相关审判工作的需要,我们还要求内地人民法院,特别是审理涉港、涉外案件较多的法院,要有一部分法官熟悉香港法律和司法制度,并有计划地派出法官到香港进修、学习、参观、访问,互相交流、增进了解、建立友谊、促进合作。

肖扬说,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视涉港审判和司法事务工作,非常重视与香港法院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方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协商,已达成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双方法院在执行已达成的两个安排中,合作顺利,颇有成效。

就两地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问题,双方正准备继续进行磋商。其他方面的司法协助,也在磋商中。这种遵循“一国两制”方针、经双方各自的主管机关平等协商签署有关“安排”的司法协助模式,经过实践证明是符合一国两制的国情的,是成功和有效的,也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是从未有先例可循的。可以肯定,通过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不懈努力,两地开展司法协助的前景是美好的,合作的领域是宽广的。

肖扬还就不断巩固和发展内地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提出一些原则建议。

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佐洱,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参加了会见。(何靖)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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