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召开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张思卿出席 罗豪才发贺信
曹建明 江必新 周本顺 王胜明 刘飏 赵登举 袁曙宏等参加
作者:人民法院报记者 赵刚
5月11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与会者高度评价了十年来人民法院开展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并且对今后人民法院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出席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发来贺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江必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周本顺,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刘飏,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以及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
罗豪才在贺信中说,国家赔偿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增进公民与政府的关系,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等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十年来,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受理了大量赔偿案件,保证了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国家赔偿。
贺信中说,要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继续弘扬“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转变观念,通过改革克服国家赔偿制度现存的缺陷与不足,认认真真办好每宗赔偿案件,切切实实地保障公民权利;同时,要认真总结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继续加强调查研究,为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做好充分准备。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十年来,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依法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基本形成了一支国家赔偿审判专业队伍。最高法院适时制定多部相关司法解释并作出60余件批示,基本形成了国家赔偿法适用规范的框架,并进行了将听证程序引入国家赔偿案件的审判方式改革,落实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司法为民”的制度和措施,逐步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制度。
曹建明表示,今后一个时期,国家赔偿审判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法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树立新的科学发展观,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从履行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原则以及司法为民、维护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高度认识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第二,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各级法院一定要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和最高法院就赔偿办机构设置问题下发文件的要求,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同时,上级法院要抓好辖区内的对下指导工作和专业培训工作。第三,公正审理,保障人权。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审理,严格把好国家赔偿案件的质量关和效率关。同时要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赔偿请求人给予适当的人文关怀。第四,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实质就是司法为民。第五,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各级赔偿委员会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第六,加强沟通,改善环境。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在法院内部,从事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法官也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真正做到勤勉工作、有所作为。
江必新主持了今天的座谈会。与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总结了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同时对进一步加强国家赔偿法的贯彻执行、如何修改国家赔偿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