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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8家仲裁机构签署决定:“一次违法 终身禁入”

http://www.law-lib.com  2003-12-1 10:24:27


中国8家仲裁机构签署决定:“一次违法 终身禁入”

“对因违法违纪行为被除名或解聘的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制度,仲裁机构不得聘任。”最近,8家仲裁机构共同签署上述决定,目的在于整肃仲裁队伍,确保裁决公正,让仲裁业远离不良风气侵蚀,把仲裁业培育成具有社会公信力的法制净土。

这8家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济南仲裁委、成都仲裁委、武汉仲裁委、广州仲裁委、苏州仲裁委、沈阳仲裁委、厦门仲裁委。

仲裁作为诉讼之外的又一解决民商事纠纷渠道,以其“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优势正逐步为社会各界认识并接受。目前,全国已经根据仲裁法成立了170余家仲裁机构,仲裁员队伍已达到两万余人,9年来裁决了8万起案件,标的额达到1600亿元。

随着仲裁事业的发展壮大,如何加强仲裁队伍管理、规范仲裁机构运作已经成为整个仲裁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一次违法,终身禁入”制度是8家仲裁机构共同商讨的应对措施中的一项。除此之外,8家仲裁机构还同时承诺:仲裁机构平等对待所有当事人、保障当事人的各项仲裁权利、努力减少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勤勉敬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记者万学忠)

《法制日报》200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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