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律师相聚宝岛
北京律协代表团访台见闻
9月中下旬,北京律协代表团一行10人赴台湾进行访问。台中、台南、高雄和台北,许多地方都留下了北京律师的足迹。回到北京后,他们用自己的笔,记录下了访问中印象最深的事。
我为台湾老人带口信
9月18日下午,代表团到台湾的第二天,在导游的带领下,我们去参观自然博物馆。博物馆确实很大,展览厅也很多,不久大家便走散了,各自去参观。
待我快走到展厅的出口时,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为了不影响别人,我快步走出展厅门口,接通电话,是北京打来的。台湾与北京相隔几千公里,听到北京的声音,心情确实有几分激动,声音也就大了一些。此时,在我前面大约十几米处,一位穿着整洁的老人听到我大声地与北京通话的声音,顿时停下脚步,转过身全神贯注地听着我打电话。那一丝不苟的神态,让我有些诧异。“是不是我声音大了些?”我当时真有些惴惴不安。忙说了几句话后收起了手机,并向那位老人微微地点了点头。之后,老人快步向我走来。他似乎有些惊讶地问我:“你是内地来的吗?是第一次到台湾来吗?”我点点头说:“我是从北京来的,是第一次到台湾来。”老人非常激动,他兴奋地告诉我:“我是1949年来的台湾。我的出生地是江苏省徐州市。刚才听到你打电话的声音,感到特别亲切,像是见到了亲人。海峡两岸都是一家人,早就应该统一啦。现在台湾有一小伙人策划搞台独,很不得人心。请你回北京后,一定转告大家,台湾广大民众盼望着祖国早日统一,现在台湾的经济正在走下坡路,实在无法与祖国大陆相比。只有台湾回归,台湾的经济才能有所发展。”看到老人朴实、慈祥的面孔,听到老人发自肺腑的心声,我的眼里充满了泪花。我伸出手紧紧地握住老人的手,激动地告诉他:“我一定把您的愿望带回北京!”
在阿里山观日出
位于嘉义县东部的阿里山,名列台湾岛八景之一。阿里山的日出、晚霞、云海、森林、小火车又称为阿里山“五奇”,此次宝岛行,有幸乘小火车,穿森林观日出云海真可谓一行观四奇。
阿里山观日出的最佳地方为祝山。前往祝山有穿森林而上的小火车,全程5至6公里。9月20日,我们一行人早上4点爬起来,每人穿了件租来的红棉袄去赶火车。到达山顶观日楼广场,夜色仍浓,随着暗色退却,斑斓壮丽的云海在眼前飘展推移,形态舒缓翻腾变化万千,多彩多姿的景象柔美而壮阔。据解说员介绍,阿里山的日出随季节的不同而变换位置,春天约6点在秀姑山一带,夏秋约5点左右由郡大山旁出,冬至时约7点从玉山南峰出。说话间,人头攒动,相机纷纷举起,东方渐露微曦,天空呈红霞转现鱼白。刹那间,光芒四射,一轮夺目的太阳从山边跳出。此时,你若没戴墨镜已无法观日,相机前不用墨镜遮挡也无法拍到理想的照片,好在沿上山的路上,有许多小贩向游人推销特制的观日墨镜。
从我们居住的高山青宾馆乘小火车到观日广场不到20分钟。据说,这条阿里山铁路是1913年由日本人兴建的,当年的火车不是为游人提供赏云海、看晚霞之便,而是要将阿里山一种名贵的生长千年以上的红桧木源源不断地运下山。在日本,许多神庙所用巨型柱子都是阿里山红桧木建的,这些,真令人慨叹痛惜。
我们提前一站下了火车,沿山路走入阿里山森林。
由于阿里山属温热带气候,四季如春,植被繁茂。放眼四周,一棵棵参天的大树遮天蔽日,阳光透过森林的缝隙散泄下一束束光柱。地上,绿草青苔,一些叫不出名的小花散发出一阵阵幽香。我们边走边找寻找传说中的“神木”。突然,眼前出现一片形态奇异的树根,这些树围十几米的根木,历经数千年,日月将其雕琢出艺术品的灵性,有的像岩石,有的像卧龙,还有一个镂空出一个明明白白的“心”型。“这就是神木了吧?”有人问身边的当地人,“不,神木在深山里,这里把千年以上的老红桧叫神木。”据说,有一棵树围26米高50多米的红桧已有4000多年的树龄,这是已知最古老的神木了。4000年!这棵树几乎见证了人类文明史,真不愧为祖国宝岛之奇。
台湾律师负担不重
在台湾与各地律师公会进行的几次座谈中,方知台湾律师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高等司法资格考试合格律师;二是从法院法官岗位“下岗”进入律师队伍的律师;三是从军队律师岗位“下岗”从业的律师。看来,无独有偶,台湾的律师队伍构成与内地前些年颇有相似之处。据台湾律师“同道”讲,第一种律师资格取得很难,因此水平高些,含金量也高。所以竟出现已从业近二十年的律师,在名片上还赫然写着考试及格x x律师,以示和他人的区别。后两种律师资格来自授与,无需考试取得,因此水平参差不齐。由此看来,近年内地每年十月份的司法考试,检察官、法官、律师同出一“炉”,司法考试资格通用,再无“一枝独秀”的烦恼与优越。实在为近年来内地司法改革及律师业改革的进步而兴奋、骄傲。
座谈中还了解到有关台湾律师缴纳会费的情况,台湾律师各公会没有团体会员,只有个人会员,即律师事务所不交会费,仅个人缴纳会费。会费缴纳情况为个人会费从业第一年缴纳3万台币(约合人民币7000多元),以后每月700至800台币(一年的会费约合人民币2000多元),经过30年后不再缴纳会费。联系内地与台湾的经济、物价水平,实为台湾同行“负税”之轻而生羡慕之情。
在法庭听审案
依据东道主的安排,9月22日,我们参观了台北地方法院,在刑事法庭区,我们旁听了一起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
案情是被告人酒后开车被警察发现(并未肇事)遂被送上法庭,一审以其有前科劣迹为由,从重处罚拘役5个月或以13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万余元)代役。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台北地方法院。二审法官开庭受理了此上诉案件,由于被告人经济困难,未请律师为其辩护。检诉方依职权派员出庭,但从始至终未发一言,只有承办法官与上诉人“交流”。法官在核对了上诉人的身份后,首先问明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案情事实有无疑异,并问明上诉人在二审中无其他可提供的新证据后,表示一审定罪、量刑应属基本适当,对上诉人的处罚主要是上诉人具有的殴斗等前科对其量刑不利,故依律应从重处罚。整个庭审中,主审法官一再以征求意见的口吻再次请上诉人回去慎重考虑是否坚持上诉,即此时撤销上诉仍在许可的程序之内。如不撤销,法庭将择期宣判。上诉人同意回去考虑,本案随即休庭,整个庭审时间未超过20分钟。
作为旁听人员,我们看得出,在妻子的陪伴下,衣着简单的上诉人是个穷人,无力支付高额罚金,又不愿被判长达5个月的拘役。主审法官亦看到了这一点,故在法庭上向上诉人多次暗示了将维持原判的二审结果,可能是想让上诉人节省一笔上诉费用。对上诉人的态度自始至终都十分平和、礼貌,看不出有任何一点生硬、蛮横。庭审感觉是二审法官审理上诉案件,更凸显的是平等地向上诉人讲明道理,并解释法律的规定。法庭平和的审理气氛、快速简捷的审理程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看台湾“律师节”
台湾的律师节设在每年的9月9日。每年的这一天,是全省律师最隆重的节日。从全台湾律师联合会到各地方的律师公会都会组织各种各样的节日活动。社会各界人士、名流,尤其是专业人士都以能参加律师节的活动而引以为豪。律师公会届时会向社会公众介绍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和新鲜事物,表彰青年律师和优秀律师,为年事已高的老律师颁发执业成就奖,并就律师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行业内探讨,同时各种各样的学术研讨会在节日里也在各地举行。通过设立律师节对律师事业的发展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其中意义至少有下面几项:一是律师节是律师社会地位的体现。公众节日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日子,能够在节日中选定一日为律师节,其地位之高可见一斑。二是律师集中展示自己形象和风采的最佳机会,因为律师节是有关律师主题的节日,自然会吸引社会公众对律师群体的关注,律师可以利用这样的机会宣传自己,扩大律师的影响。三是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与民众的密切接触和联系,通过律师节可以达到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使律师节成为普法节。在这个节日里律师可以免费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使律师节不仅成为律师自己的节日,也成为老百姓的节日。四是律师节也是律师间相互交流与提高的节日。律师之间相会可以就执业体会和经验及学术问题等等同行感兴趣的话题进行讨论和商榷,使节日成为提高业务水平的一个平台。
律协门面很简陋
台湾的律师不可谓不富有,律师的平均收入都远远在当地平均水平线之上。台湾的律师也不可谓不“贵”,许多律师都在当地的各个部门担任要职。但其娘家———律师协会门面之简陋实在让我们唏嘘不已。台中、高雄律师协会使用的是当地法院免费提供的办公用房,区区一两间简陋的办公室拥挤不堪,还要挤出房间用作律师开庭前的休息室。台北律协的条件好些,在会员们的捐赠下购置了写字楼,但装修也很普通,且把办公楼的最好部分用作了图书馆和会议室。律协在会费使用上的“计较”由此可见一斑。律协花律师们的钱,办在刀刃上的事,朴实无华、兢兢业业,确实让人钦佩。
在与台湾同行的交流中感到两地律协的功能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台湾各律协的平民法律服务的功能引起了我的注意。为了推广律协服务社会的理念,台湾的各律师协会均把为一般民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作为自己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由律协动员会员为社会一般民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们均在律协设专门的办公区用于百姓的免费咨询服务,每天都有会员为百姓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台北市律协还专门制定了“平民法律扶助实施要点”,用于规范此项工作。律协的此项功能拉近了律师与一般民众的距离,使平民百姓得到了律师的援助与支持,也使律协服务社会的功能推广得更深远。
法院半夜也收案
今年9月,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一个梦想,踏上了参观访问祖国宝岛台湾的旅程。虽然只有10天的时间,但收获颇丰,感受良多。由于是以执业律师的身份赴台参访,在这篇小记当中想记述的依然是与职业相关的所见所闻。
台湾的地方法院里普遍设有的服务中心让我感到颇具特色。敞开式的办公区域一般都设有16个柜台,以便接待来访和来立案的各类当事人。服务中心大厅里到处都有明显的电子显示牌,清楚明了地告知来者,指引来者有序地办理各项手续。在这16个柜台当中,我感到最有特点的服务项目:一是诉讼辅导台:这里每天有不少于四名法官就当事人涉及诉讼的所有事项给予免费辅导,包括提供诉状格式文本及代写诉状、计算诉讼费用、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等14项基本知识的辅导;二是公证、邮局及银行柜台:在服务中心里你可以便捷、透明地办理立案所需的法律帮助以外的其他事项,如需公证的事项立即查询或申请,有些事项可以当场公证;如需邮寄信件或其他物品,无需离开服务中心即可办到;如需缴纳诉讼及执行相关的费用,取钱、交钱、转账都可立即方便、安全地办理;三是夜间受理案件柜台:为了方便当事人对于涉及上诉、控告及声明异议等有期限限制的事项及其他紧急事项,法院专门设立夜间受理案件的制度和方法,在下班以后的时间里方便当事人办理此类事项。
台湾各地的律师公会均以章程及其他规定的方法要求律师进行“平民法律服务”,这与内地律师参与的法律援助和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几类案件几乎是同一意思,但其尚有两点略显特色:一是律师可以前往看守所为在押人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为没有能力请辩护人的死刑犯进行义务辩护;二是配合法院试办义务辩护制度,全台湾有近200名律师担任刑事案件义务辩护人。
似曾相识豆浆店
中秋刚过,我随北京市律师协会访问团前往台湾进行交流访问。9月17日晚,我们搭乘的飞机降落在台北桃园国际机场的那一刹那,我的心里产生一种莫明的激动,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交织在一起。这是我第三次踏上祖国的这块土地,每一次都有更加亲切的感觉。
前两次去台湾主要是与工商界的朋友交往,与台湾的律师界接触较少,而这一次到台湾的主要目的就是与当地的律师界进行交流。其中参访台北的理律律师事务所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理律律师事务所占有的办公面积将近8000平方米,其中有近1000平方米的档案室。经我们观看以及向该事务所人员询问,发现档案室内的档案是按业务方向分别存放的,并根据时间先后有序排列,有的资料保存长达几十年。所有的文件都存放在可移动的柜子里,可以较方便地查阅。该所的人员特别介绍:不同的案件档案有不同的保存期限,一般到期档案经审查后,都要先制作成磁盘才可销毁。而有的档案将可能长期保存,不得销毁。
相比较之下,我们在该所的会议室座谈时,十几个人坐在里面都感觉非常狭窄。可见这一家律师事务所注重的是实质,而不是形式。
台北的永和豆浆店也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晚上当地的朋友带我去台北的一条街道,只见一家挨一家的饭铺,其中有一家挂着“永和豆浆店”的招牌,猛然感觉很陌生,没有五颜六色的装潢,显得很古朴。大开的门面,一边玻璃柜子里摆放着各种小食,另一边是二三十个冒着热气的砂锅,鸡、鸭、鱼、肉、菜什么都有。店内上下两层,摆着全是传统的正方桌,桌边放着四张长条板凳,与内地永和豆浆店内的摆设截然不同。这里的饭菜式样很多,也卖烟酒,一点快餐店的感觉都没有。服务员的穿着也很随意,没有统一着装,态度很自然亲切,没有职业化的做作,倒有几分古典小说所描写的乡村酒馆的感觉。最后终于找到一样熟悉的东西——豆浆,这儿的豆浆与内地永和豆浆店的豆浆味道似乎有点相近,又似乎有点差异,究竟有什么不同却说不清。
后记
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宣传顾问,访问中一直惦记临行前对报社的“承诺”。离开台湾前的午饭间,我试探性地向各位律师发出“要约”,可否为报纸写篇小文,谈谈对台湾的最深印象?出乎意料,各位痛快允诺:国庆后交稿。
国庆中,我接到钱列阳律师的电话:短文已发至我的邮箱中。钱是眼下众人瞩目的刘晓庆案的代理律师,回京第二天就要去法院出庭,却抽空写出短文,令我感动。国庆后,稿子陆续传来:资深律师王耀庭的文章朴实无华,一如我对他的印象;北京女律协会长王洋的文章让我吃惊:这位优雅、认真的女律师文笔如此漂亮;厚道的金明律师文章也厚道,说好写一事,他却写了两事,给我取舍余地;团长李大进一路最辛苦,所有正式场合都要讲话,他的文章不逊色于他的讲话;宋学成律师检察官出身,一路话不多,文章却不惜墨;徐家力律师平时笑话最多,文章却极严肃,宛若他的博士论文;全团最年轻的张学兵律师旅途没闲着,不停地通过手机短信与客户或助理交流。他的文章最短,仿佛又发了一封短信;兴趣广泛的宋杨之律师则为本组文章提供了图片。
记得9月17日离京时,早6点到首都机场,途中经香港转机,抵达台中市住地已经深夜12点。据当地人说,如果从北京直飞,半天足够。难怪台北一位中年妇女非要用台币与我们换人民币,还对我们说:“赶快三通吧!这样我们去内地旅游不用绕道香港,省了多少时间和钱!”
这也许是我台湾之行的最深印象。 任红
出自: 北京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