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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态度: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势力膨胀

http://www.law-lib.com  2004-8-16 9:48:42


今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康树华,就我国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原因、现状及应对之策,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我国为什么会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

康教授介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存在。在2001年扫黑运动中查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有了比较先进的武器,组织和帮规也逐渐严密。

我国为什么会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康教授分析,首先,任何国家在新旧制度交替或社会转轨过程中,都会出现黑社会成长的问题。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完善,给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可乘之机。

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失地农民在城市中难以找到安身之地,容易因彼此的地缘关系及共同的需要结合起来,或被人利用,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成部分。

康教授说,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大多土生土长,是在传统民俗和经济发展状况等综合作用下产生的。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所在地,大多较为偏远,经济也比较落后,过去多是帮会盛行之地。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多为政法官员

康教授认为,任何一个地区,只要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存在,其背后一定存在“保护伞”。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的时间越长,它的“保护伞”往往建设得越严密。

康教授说,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撑起“保护伞”的多是政法官员,尤其是警察,因为警察站在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作斗争的第一线,最容易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拉拢、贿赂的对象。这些官员一旦堕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就很难被查处。

康教授认为,农村基层干部,比如乡长、村长,也容易成为地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他们勾结在一起,不仅直接危害群众利益,也将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改革的一个障碍。

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寻找合法身份

康教授说,和国外的黑社会组织相比,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模并不大。“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如果不采取措施,国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势力将膨胀起来。”

康教授说,目前,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完成原始积累,许多犯罪分子已开始着手为自己寻找合法的身份,甚至利用贿选等方式追求政治身份,企图担任国家干部。

他认为,要加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力度,首先应敢于承认现状,面对现实,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和相关法律建设。政府应加强对官员的教育,严防官员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黑恶势力向权力渗透的主要方式

截至200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496件514人,其中,涉案司法人员达387人(数字来源:2003年12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黑恶势力向权力渗透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靠钱色编织关系网,拉拢腐蚀领导干部,使其充当“保护伞”。浙江苍南以许海鸥为首的“托运部”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就设立了专门从事拉拢腐蚀干部的“公关部”。公关部的人一天到晚忙于迎来送往、请吃行贿、歌舞娱乐。黑恶势力还插手当地的人事任命。比如,陕西省潼关县在调整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时,原县委书记李纪计按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李文军等人的要求,将赵某任命为县矿管局局长。

二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或操纵黑社会性质组织。比如,原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必能与该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龙朝阳,就各自扶持一股黑恶势力,明争暗斗。有的政府官员甚至雇用黑恶势力来铲除自己的政治对手。

吉林省长春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梁旭东,不仅在1995年调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还当上了刑警队侦查员。他扬言自己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谁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会,谁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关系网,上面有人罩着我,谁能把我咋样?”

三是黑恶势力通过种种手段直接变“白”,给自己谋取政治资本,罩上政治光环。被称为沈阳“黑道霸主”的刘涌,在自己所有的头衔里,最看重的是人大代表。1997年,经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局长推荐,他当上了和平区政协委员。同年底,经局领导推荐,他又成了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并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他说:“我想当人大代表,是为了有政治生命,提高政治地位;我给领导送礼,是因为领导手中有权,遇到麻烦事好找他们帮忙,生意才能赚钱。” (边集 张伟)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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