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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肖扬发表书面致辞

http://www.law-lib.com  2007-6-1


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肖扬发表书面致辞  

 
 
    5月30日,为期两天的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暨全国民商审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发表书面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国光以及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等与会。

    肖扬在
书面致辞中指出,民商事审判工作历来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密切相关,是国家通过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职能。肖扬充分肯定了民商事审判法官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他说,实践充分证明,民商事审判队伍是一支顾全大局、勇挑重担、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善于探索的队伍,是一支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附后)

    奚晓明指出,2002年至2007年2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802.9万余件,诉讼标的数额达16398.4亿元。民商事审判工作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前我国正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下,民商事审判所承担的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将更加重大。

    奚晓明要求,全国民商事审判法官要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下,结合民商事审判自身的特点,树立意思自治和权利本位理念,坚持效率与安全、实体和程序并重,尊重商事交易规则和惯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民商事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商事审判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奚晓明也对当前民商事审判面临公司诉讼、破产法以及物权法的实施等民商事审判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思路。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通过这次会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官将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这次会议作出的各项部署,必将对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民商事审判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这次会议还表彰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等51个单位荣获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赵晨等49名同志荣获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会议还通报表彰了对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8个单位将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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