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5-11-24 21:24:38 正义网
正义网记者11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副主任(副局长)张巍涉嫌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由吉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巍利用担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春信托部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张巍在担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春信托部总经理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张巍利用担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春信托部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张巍,男,出生于1978年7月,长期在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021年9月,其出任松原市副市长,2023年10月担任现职,直至此番被查。
2025年3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张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吉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张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张巍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漠,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靠企吃企”,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与私营企业主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融资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张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巍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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