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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法院发出首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

    Law-lib.com  2023-2-8 15:55:10  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通讯员 杭宝林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发出该市首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护了受害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杨某与韩某原系夫妻关系,2020年4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后双方因探望子女发生矛盾,韩某多次对杨某及其家人进行骚扰、跟踪、威胁。2023年2月1日,杨某向滨海新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查后,认为杨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于2月3日作出民事裁定:禁止韩某骚扰、跟踪、接触杨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韩某通过短信、电话等网络平台或其他媒体骚扰杨某及其相关亲属。

    当天,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并通知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同时,法院特别告知韩某不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滨海新区法院法官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日期:2023-2-8 15:55:10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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