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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盐田法院发出首份人格权保护禁令

    Law-lib.com  2021-8-6 12:50:12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曾森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童某与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依童某申请,依法发出《民法典》施行后首份人格权保护禁令,将家事审判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及时回应遭受家暴妇女的诉求,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童某与张某是夫妻关系。2021年3月某晚,张某欲与童某发生关系遭拒,双方发生争执并有肢体冲突,童某因此受伤并报警。经伤情鉴定,童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童某提起离婚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张某多次给童某打电话,并发送带有威胁性质的信息。庭审后,童某申请人格权保护禁令,请求法院裁定张某停止对童某的骚扰及接触行为。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张某曾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对童某实施暴力,并致其轻微伤,童某为此心生恐惧,在离婚诉讼中,张某经常电话骚扰童某,并发送带有威胁性质的短信,更加深了童某对张某的恐惧,严重影响了童某的正常生活,如不及时制止将使童某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据此发出人格权保护禁令,禁止张某对童某的骚扰及接触行为,并协同童某住所地派出所、社区监督人格权保护禁令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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