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应某等人在南昌市设立工作室,对外销售假冒的茅台品牌酒,由快递公司进行配送。经统计,谭某、应某等人从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间,销售假冒的茅台品牌酒金额共计100多万元。该院经审查,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不管是哪个平台代理,卖假品牌酒、假品牌衣服、假品牌包包以及假品牌护肤品或其他,性质都是一样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都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承办检察官说。
在微信朋友圈售假,即使标注了“不是正品”的信息,但只要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量,也属于违法行为。除了刑事诉讼之外,相关品牌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进行追偿。
日期:2020-3-25 15:06:31 | 关闭 |
Copyright © 1999-2019 杭州法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