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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神话"幕后推手 农业部财务司原司长被判8年 http://www.law-lib.com 2007-12-21 "蓝田神话"幕后推手 农业部财务司原司长被判8年
法制网北京12月2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梁桥 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农业部财务司原司长、总经济师孙鹤龄因在任时帮助蓝田公司股票上市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其8年有期徒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孙鹤龄在担任农业部财务司司长期间,于1995年12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农业部申请发行股票提供帮助。股票上市后,孙鹤龄于1996年8月通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瞿兆玉给女儿、妻妹用10万元从蓝田公司购买了8万股内部职工股,获得股票差价款共计75万余元。后来其女儿、妻妹将股票抛售,共非法获利488万余元。 据了解,1996年6月,蓝田股份由农业部推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后蓝田公司由“沈阳蓝田”变为“湖北蓝田”,创造了“蓝田神话”。2001年,蓝田股份财务造假案被揭开,随后蓝田股份全线跌停,包括蓝田公司董事长瞿兆玉在内的多名管理人员被刑事拘留。2004年11月,瞿兆玉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另外,孙鹤龄还被指控于1996年12月利用管理农业部主管的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基金的职务便利,擅自非法将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基金500万元为无锡市天鸿实业总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致使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遭受230万元的巨额损失。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孙鹤龄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鉴于孙鹤龄具有自首情节,且能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赔违法所得,法院最终判处其8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