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关注案件>>北京两国税专管员玩忽职守致损失5400余万被公诉

 




北京两国税专管员玩忽职守致损失5400余万被公诉

http://www.law-lib.com  2007-7-11


北京两国税专管员玩忽职守致损失5400余万被公诉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受理了被告人王成立、刘海龙玩忽职守一案。

    被告人王成立、刘海龙均系本市平谷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税收专管员,均因涉嫌玩忽职守于2006年8月10日被羁押。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成立、刘海龙在北京市平谷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担任税务专管员期间,疏于对所管辖的北京明波
驰科科贸有限公司、北京华业万达经贸公司、北京鑫盛世都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东万鸿志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慧通富盛科贸有限公司、北京科瑞斯特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6家企业的纳税管理,于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工作期间,违反了国家、北京市及平谷区税务机关关于纳税评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的相关规定,在受理纳税申报时不认真检查申报材料,对应该进行纳税评估的企业不评估,对稽核比对异常的海关票应该进行核查分类的不核查分类,其行为导致北京明波驰科科贸有限公司等上述6家公司在向北京市平谷区国家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使用了250余份虚假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进项税款,造成税款损失54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成立、刘海龙无视国法,对工作不尽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达数千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法治动态检索

请输入要搜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