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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盖章成空头支票 市场总监认证案波澜再起

http://www.law-lib.com  2004-12-7 9:57:52


因为培训学员认为自己获得的市场总监资格证书没有协议中所承诺的国家两部委的权威印章,大量学员要求退费。为此北京传优教育文化公司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培训中心、人事部考试中心、中国市场学会和北京宾利时代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11月25日北京市西城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部委盖章成了空头支票

原告北京传优教育文化公司(简称传优教育)在起诉书中说,2003年2月8日,中国市场学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培训中心、人事部考试中心联合发文《中市秘字(2003)3号文件》成立了“中国市场总监业务资格培训认证办公室”,北京宾利时代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宾利时代)具体负责从事中国市场总监与销售经理业务资格的认证工作,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由3家发起单位共同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总监业务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销售经理业务资格证书》。

北京传优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和中国市场总监业务资格认证办公室签订了代理协议,成立了北京市场总监资格认证培训北京中心。在2003年6月到2004年6月,传优教育按照认证办公室的授权进行招生和宣传,共培训学员500多名,向认证办公室交纳了57万多元的授权代理费、认证考试费等。但是学员们考试合格后,拿到的却是一张只有中国市场学会和中国市场总监业务资格培训认证办公室盖章的证书。

也就是说,学员们花费了大量财力和人力拿到的市场总监、销售经理的资格证书国家并不承认。北京传优教育文化公司。在协商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四被告给学员退费,并索赔经济损失57万余元。

两部委否认和此案有关

两次开庭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培训中心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代理人均明确表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培训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此案没有任何关系。

在被告出示的证据材料中,2003年4月2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培训中心和中国市场学会签订终止合作协议,并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相关声明;2003年6月17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发表声明:退出中国市场总监与销售经理业务资格培训考试认证工作,同时宣告“中市秘字(2003)3号文件”废止。

此外,中国市场学会坚持认为“原告在和我们签约作为被授权单位时,实际上就已经知道这个项目由中国市场学会一家签发认证证书,现在又来起诉我们完全是恶意诉讼”。而传优教育总经理王富荣则告诉记者,“当时是因为有两部委中心的红头文件我们才签的代理协议,而我们签代理协议的时候,认证办公室并没有说明两部委中心已经退出”。

市场学会具不具备认证资格

传优教育总经理王富荣认为,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未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认可业务。

中国市场学会代理人赵先生认为,我们做的是行业认证,所以并不是非要由国家人事部参与他们颁发的行业认证,不一定需要人事、劳动部门作出认定。

传优教育总经理王富荣对认证办公室的身份、印章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多家培训代理中心介入

南京华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天行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场学会、黑龙江新浪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厦门鼓浪屿求真培训中心、石家庄中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相继状告北京宾利时代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有如下所述文字:“中国市场总监业务资格认证培训认证办公室在与我们签订授权代理协议时,没有向我们告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培训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已退出中国市场总监、销售经理业务资格培训认证项目,中国市场学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三家联合发文的中市秘字[2003]3号文件已经废止的事实。”

对此,中国市场学会强调自己没有义务告知两部委中心退出的事实,因为原告在和我们签约作为被授权单位时,实际上就已经知道这个项目由中国市场学会一家签发认证证书。

11月25日西城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双方交换完证据并进行简短的辩论后,庭审结束。法官宣布将会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吴杰) 

《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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