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雒呈瑞 通讯员陈静)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与该区司法局会签《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规定,除法定通知辩护范围外,将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者同案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件重大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三类案件,确定为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同时以法律帮助条款兜底,对没有委托辩护人也不属于通知辩护情形的,通知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日期:2023-7-24 12:30:03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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