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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省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Law-lib.com  2022-12-28 15:21:46  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 谢芳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2022年12月27日播出的《自贸港法微课堂》直播,邀请了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副处长吴卫民对《规定》进行解读,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今年11月30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当日,省政府公布实施《规定》。

    吴卫民介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通俗来讲,就是“承诺+备案”制,即市场主体承诺符合要求并提交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门营业。近年来,海南按照“应施尽施”原则,已经对100余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规定》是聚焦“市场准入”,对告知承诺制的一次跨越性“升级”,将实行“承诺即入制”的许可事项改为“承诺+备案”。

    “但取消许可和审批并不等于放任不管。”吴卫民说,《规定》不仅明确了推进“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职责分工,规定了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各项机制,也明确提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并且规定了违反承诺的处罚措施。

    吴卫民认为,这次“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最低市场准入”的有益探索、实施“最简权力清单”的有力支撑、实施“最优审批服务”的有效途径,减少了审批事项,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目前,海南省已经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等领域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下一步,海南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要求,实时跟进“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进程,推动以自贸港立法扩大改革实施领域,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2-12-28 15:21:46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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