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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四中院通报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Law-lib.com  2022-12-8 15:00:36  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通讯员 江珞伊 刘津宁

    12月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该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四中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一审案件108件,案件适用率从2018年的62.86%增长至2021年的90.48%,总体呈现逐年上升态势。在案件审理期间,北京四中院注重在实体上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意愿的真实性和悔罪程度的大小,并将其作为裁量刑罚的重要参考因素。

    据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介绍,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院审结的108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一审刑事案件中,走私案件98件,占比90.74%。在刑罚方面,67.5%的被告人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缓刑及免于处罚。此外,有50%的认罪认罚案件能够当庭宣判,而该类案件的上诉率仅有13.9%,明显低于普通一审案件。

    李迎新称,走私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较高存在多种因素。一方面,走私案件多为海关监管现场查获,被告人否认犯罪事实的余地较小,被告人倾向于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另一方面,走私案件多为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大多数是初犯偶犯,经过说服教育后认罪、悔罪比例相对较高。此外,走私案件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的比例较高,在犯罪被查获后,被告人多数能够积极补缴税款以弥补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而能够适用认罪认罚制度。

    据了解,北京四中院高度重视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近年来在程序上不断完善具体流程设计,针对认罪认罚案件拟定了区别于常规案件的庭审方案、质证方式和裁判文书格式,并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释明责任,保证被告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的权利,强化对刑事被告人的人权司法保护。对于部分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未认罪、在审理阶段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该院注重考察被告人认罪认罚意愿的真实性和悔罪程度的大小,并将其作为裁量刑罚的重要参考因素,以使认罪认罚制度不违初衷、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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