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实习生 张天琪
为稳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聚焦业务指导、审判资源配置、改革系统集成三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改革试点启动后,原属中院管辖的大批量融资租赁、建筑工程、民间借贷等类型案件向基层法院转移,天津市三中院提前谋划部署,强化两级法院沟通,召开辖区审判工作会议,将中级法院相关案件审理思路和纠纷化解经验总结提炼、向下传导,协助基层法院顺利接收、消化下沉案件。通过两级法院定期研讨交流,将基层反馈的疑难法律问题及时纳入理论分析框架,发挥规则研究和决策探路作用。利用中院样本丰富、贴近基层和中立性强等特点,做好法律分歧问题的规则研究、理论归纳和层级反馈,做好典型案件的联合调研、示范审理、决策探路和矛盾化解,充分发挥中级法院推进适法统一“中间层”的独特作用。
天津市三中院根据试点以来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数量变化,及时对各业务庭工作量开展数据测算,调整案由分配,推进审判资源优化配置。调整后,原有不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一审案件下沉基层,各民事审判庭围绕各自职能,聚焦重点产业、重点案由、重大案件,深度落实精细化审理和实质性解纷。
此外,围绕试点要求,天津市三中院聚焦“二审发改案件监督、长期未结案管理、二审独任制改革”三项改革,做到内外兼顾、程序监管、规范行权、审判提速。上半年,该院适用二审独任审理民商事案件45件,院庭长示范庭审4件。
日期:2022-9-8 9:18:07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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