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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完善法官惩戒与党纪政务处分程序衔接

    Law-lib.com  2021-10-18 10:59:49  人民法院报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印发实施的《关于法官惩戒与党纪、政务处分程序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情况。

      《意见》共14条,主要包括法官惩戒的原则、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责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情形的规定、惩戒工作和党纪政务处分相关工作部门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法官审判执行行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置规定、不合格案件和错误案件启动法官惩戒程序的规定、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违反审判职责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从重从轻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形的规定以及相关概念的定义等7个方面。

      《意见》明确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责过程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受到惩戒,违反党纪或构成职务违法的,应当依纪依规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除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外,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主观过错态度等因素给予免除法官职务、责令退出员额及降低法官等级、延期晋升法官等级、扣减审判津贴等组织处理。省高院督察局和机关纪委共同承担法官惩戒和党纪政务处分相关工作。在提出对法官的惩戒或纪律处分意见时,督察局应与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充分沟通协商。

      《意见》还界定了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和被确定为不合格案件或错误案件情形的调查部门和程序,更有利于相关部门加强对法官日常办案的监督力度。


    日期:2021-10-18 10:59:49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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