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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出台办法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服装和标志

    Law-lib.com  2021-8-20 16:01:04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见习记者 范瑞恒

    8月20日,记者从天津市司法局获悉,《天津市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8月16日正式印发施行,重点对服装的配发范围、种类、标准,以及预算定额等进行了规范,共六章二十八条。

    根据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统一着装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和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职责分工》要求,此次统一制发制服和标志工作仅限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六支综合执法队伍,其他领域综合执法部门暂不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办法》规定,六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服式样完全统一,主体元素、标志规格以及布局完全统一,不同领域执法队伍通过标志中的名称和图案加以区分,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不同执法部门着装五花八门的问题;重点保障一线执法人员着装,严格区分一线执法人员与行政办公、人事财务等内勤人员,避免着装中的“大锅饭”现象;采取按规定的种类、标准统一换发与个人在年度定额内自主选配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严格自主选配的管理规定,使之更加符合执法工作实际,避免福利化倾向。

    《办法》还明确制服和标志所需经费列入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本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部门预算。

    此外,按照国家有关着装范围的规定,天津市司法局督导相关部门,重点就配发制服人员是否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是否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审核把关,对本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着装、佩戴标志等行为加强监督,对擅自扩大着装范围、改变式样,以及不规范着装、佩戴标志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日期:2021-8-20 16:01:04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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