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是政府花钱的“大头”,也是人大监督的重点。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界定了政府投资范围,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政府投资资金应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市政府应完善有关政策,发挥政府投资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上述领域。
在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的基础上,《修订草案》简化了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超概算现象,《修订草案》规定,调整增加项目总概算500万元以上且达到项目总概算10%以上的,须由市投资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红兵 整理
日期:2021-7-27 8:23:50 | 关闭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