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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36家公证机构试点视频公证

    Law-lib.com  2021-4-12 10:42:03  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冲 通讯员 王晓洁

    “您好,我是哈尔滨公证处公证员张游美,现在就您申请的公证事项与您进行视频确认,请出示您的护照……”身在异国他乡的加拿大籍张女士没想到,困扰她许久的事情,一个越洋视频电话联系到公证员就解决了。

    据了解,远在万里之外的张女士能够顺利办理公证,得益于黑龙江省推行的视频办理公证试点服务模式。

    从3月1日起,黑龙江省共有36家公证机构试点这一业务模式,占全省执业公证机构的31.86%。目前,试点公证机构已通过视频方式办理公证152件,其中我国海外公民、华人申请的一般事务性委托、出生、文书上签名等公证40件。

    据了解,视频办理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过视频方式为当事人办理相关公证的活动,是黑龙江省司法厅指导公证行业推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

    相对于传统公证,在零接触视频办理公证方式中,公证员只能通过视频方式询问当事人,且身处外地的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明原件,大大提高了证据核查难度和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执业风险,对公证员细致度和业务熟练程度要求都更高。

    据国信公证处主任王建辉介绍,国信公证处采用视频方式办理公证业务时,公证人员会通过谈话识别、系统识别、肉眼识别、人证识别等方式,交叉确认当事人身份。完成身份确认后,公证员会以即时互动的方式向申请人履行告知义务,通过询问核实相关情况,确定申请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经过严格审查核查履行法定程序后才会为其办理相关业务。

    黑龙江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姜文臣介绍说,并非所有公证业务都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办理。目前可以办理的业务包括:学历、学位、机动车驾驶证等跨省通办事项;出生、死亡、国籍、非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曾用名、无(有)犯罪记录等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事实类事项;不涉及财产处分的委托;不涉及转移、放弃权利的声明;不涉及处分财产、转移或者放弃权利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的签名;其他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证书(执照)等文书类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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