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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出台办法强化出生缺陷儿童和残疾人保障力度

    Law-lib.com  2021-1-29 14:47:42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1月28日下午,记者在江苏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出台《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两个办法,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防治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我国现有残疾人超8500万,我省残疾人479万,残疾人的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两部规章的制定出台,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民生实事的重要制度安排。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要求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同时,建立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政府统筹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渠道基金,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免费服务。将出生缺陷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完善救助制度,向因出生缺陷儿童治疗、康复等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出生缺陷儿童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条件的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也提出加强医疗保障和救助,将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资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强化对特殊残疾群体的保障力度,对0-6周岁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外,按照规定给予全额补助,并逐步推广至7-14周岁残疾儿童,将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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