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萍 徐鹏
1月25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任命张泽军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张泽军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泽军,男,汉族,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1964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历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兼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湖南省纪委法规室主任,湖南省委巡视组组长,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员。2021年1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明国辞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据报道,陈明国已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日期:2021-1-26 14:27:53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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